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房产该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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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践中,很多人结婚之前就已经购置了房产,且每个月都要偿还月供。那么,之后结婚的,这个房产是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呢?在夫妻离婚时,该房产又如何进行分配呢?


今天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大家介绍: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给出了答案: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个规定比较繁琐,简单来说:对于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房子,您要把握一下三点:


1. 该规定的适用情形是:一方婚前购房,支付了部分房款,剩余部分是贷款支付。且房产证登记在购房人名下的。

2. 双方结婚后,利用共同财产进行还贷

3. 在双方离婚时,:该房产归属于产权登记一方,银行贷款为这个人的个人债务;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外一方进行房屋补偿。那么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补偿呢?

实践中,一般补偿的方法为:

夫妻共同支付的贷款金额(本息)/(房屋购买价+全部应付利息)x房屋评估现值(或双方认可的房屋现价值)x50%


      当然,这个计算方法只是一般的标准,,综合考虑购房时间与结婚时间、为购房支付的税费等各项支出、照顾妇女及子女权益等多种因素,充分保护双方当事人利益,从而酌情判定补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