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中国央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的消息,对许多借房买房的普通人来说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意味着“房奴”可以节省大量利息。这引起了许多人的一股思潮:提前付款是否符合成本效益?笔者提出以下四个案例不建议提前还款的建议。
首先,享受30%的贴现利率。
七年前,一些购房者获得了30%的抵押贷款折扣。如果你按目前基准的5年贷款利率折现30%(5.65%),贴现率(3.955%)低于银行5年以上的固定利率,甚至低于某些理财产品的回报率。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投资或存款的余款在你的手中。
第二,用等额本金和利息偿还,但还款期限已超过一半。
同等本金和利息的月还款金额相同,其中还款本金随着还款期限的增加而逐渐增加,利息逐渐减少。总之,借款人在早期阶段有更多的利息,而后期的利息较少,所以如果还款期过了一半,提前还款就不明显了。
三、等额还本期已于1/3到期。
在同样数额的本金中,借款人每月需要偿还本金,利息在早期阶段最多,后期将越来越少,如果你的还款期超过1/3,然后办理提前还款,其实你还的本金更多,无法达到存息的目的。
第四,近期有贷款计划。
如果你在不久的将来仍有贷款计划,提交人不建议你提前偿还贷款,因为抵押贷款利率从现在开始是最低的,如果贷款现在还了,就很难得到低利率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