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地产登记制度的逐步推广,更多的二手房将投入市场。很多朋友急于买房,很容易忽视购房中的各种问题,掉进购房陷阱,有一些“看不见的陷阱”,轻让你进退两难,不得不屈服,沉重的负担会使你起诉,甚至赔钱,身心疲惫。今天,荣格360给你总结了几个常见的无形陷阱。
陷阱1:购买抵押未还清的房子
购房者应检查二手房是否已抵押并设置其他权利,因为房屋仍在银行抵押,以证明业主的贷款尚未还清,无法转移账户,如果您的存款已经支付,那么中介就无法帮助您。
Rong 360建议:购房人在与房主沟通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房子有没有隐形的抵押,若有抵押应当取得出卖人已经通知抵押权人的书面证据,或者取得抵押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证明。同时也要向房地产登记部门核实信息。
陷阱2:押金交给中介后不能退还。
通常情况下,买受人购买二手房时,会向中介公司或卖方支付预付款,如“买方向属于预付款的卖方(或中介公司)支付10,000元,如果买卖双方不签署协议,所有这些款项将退还给买方。”
根据法律规定,预付款和押金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无论是什么原因,只要合同没有签订,预付款就可以退还。押金不一样。如果一方悔改,不想买房子,押金将不予退还。有时候,并不是买家不想买房子,而是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他有定金。
Rong 360建议:定金是购房人支付给卖方的,并非中介公司,即使中介公司代收,也必须要求中介出示卖方委托收定的委托书,千万不要把定金等前期费用转进经纪人的私人账户。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最好签订认购协议。因为相对于定金协议来说,二手房的认购协议比较好改,只要购房人坚持基本都能成功。同时,如果交定金的话最好将金额控制在1千元以内,这样做一是表明诚意,二是一旦有纠纷,定金退不回来这样损失会小。并写明一定时间之内(比如 30 天),买卖双方或者买卖双方与中介方没有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定金交给谁谁来退还。
我还想提醒您,在合同条款中,正式的中介公司将明确区分金(真品金,矿床)与押金的意向,明确处理预定黄金(真挚矿床,存款)的方式(买方必须清楚地看到),明确什么情况可以退还,以及在何种情况下不退还押金。不良中介公司故意模糊对有意金(金、金)的处理,模糊和矿床的概念。在交易失败的情况下,买方的预期付款因各种原因而被拒绝。
陷阱3:承包商和业主不是同一个人。
更典型的例子是演员方子哥的案子。当他的妻子与房主签订合同时,她发现业主和承包商不是同一个人。因此,他知道他收到的财产证书是在被欺骗后伪造的,引起了随后的纠纷。对于300多万套房屋,。
Rong 360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产权人和签约人是否为同一人,可以到房地产登记机关调查其真实性。
陷阱4:合同规定“违约金很高”
一些不良经纪人往往对“房地产购房合同”的签订期限设定了规定。如果买方和卖方不能在商定的时限内签字,则必须承担“违约赔偿金”。但是,在格式合同的相应条款中,他们故意规避中介公司本身的义务,如是否有房产证书,是否仍然有共同所有人,以及住房的必要居住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往往由于许多分歧而无法按时签订合同。此时,不良中介将要求违约赔偿金,并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不得签订购房合同。如果你不买房子,你必须把钱放进去,这可以说是“赔钱”,这让买家抱怨。
Rong 360建议:各位购房人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务必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自己职责和权益的同时,也要搞清中介的职责和义务,并以文字的形式呈现在合同里,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建议找大品牌中介公司,切勿贪图一时便宜,而陷入黑中介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