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公积金提取支付自住房首付须提交预售证复印件

,减轻职工的购房压力,购买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可以撤回住房公积金支付定金。近日,北京市政府组织建设了自用商品房,两套有限住房和其他政策性住房在分配过程中发生了变化。经与北京市住房保障局协商,对北京市政府自住商品房首付和政策性住房(如两套有限住房)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资料作如下调整:

  第一,明确提取支撑材料。

,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员工购买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2.<选择确认书>正本及副本。

3.雇员身分证的正本及影印本。

 第二,规范重点的提取和审计。

(一)职工提交的购房确认表中所列购房地址的建筑号,与“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范围内所列的房屋号相对应。

(二)在“北京商品住宅预售许可证”中,职工购进的住宅地址中的预售范围项目的建筑规范,应当标明为“自建房”或“自给商品房”。